七八 唐 · 王梵志 诗 0 次浏览 造酒罪甚重,酒肉俱不轻。 若人不信语,(“语”,伯三七一六、斯二七一○卷作“义”。 )捡取《日槃经》。 (“日”,伯三七一六、伯三六五六卷作“涅”。 )。 登录后收藏 纠错 / 补充 我的笔记 登录 后可写下私人笔记,仅自己可见。 王梵志的其他作品 《无题》 《一》 《二》 《三》 《四》 评论(0) 登录 后参与评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