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(幷序) 九十六 唐 · 王梵志 诗 0 次浏览 百姓被欺屈,三官须为申。 朝朝团坐入,渐渐曲精(戴、项校“情”)新。 断榆翻作柳,判鬼却为人。 天子抱冤屈,他于(张改作“扬”)陌上尘。 登录后收藏 纠错 / 补充 我的笔记 登录 后可写下私人笔记,仅自己可见。 王梵志的其他作品 《无题》 《一》 《二》 《三》 《四》 评论(0) 登录 后参与评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