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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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胜,住简州南岩寺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大随元静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今录诗三十二首。
释师远,俗姓鲁,合川(今甘肃庆阳)人。住常德府梁山廓庵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大随元静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今录诗七首。
释绍悟,号默堂。住嘉州能仁寺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大随元静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
子言庵主,号智陀,绵州彰明(今四川江油县南太平镇)人。初到大随,闻举石头和尚示众偈,倏然领旨。归隐彭州土溪,凿石崖为室,居三十年,化风盛播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大随元静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
南修造,剑门(今四川剑阁东北)人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大随元静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
释高,住蕲州龙华寺。为南岳下十五世,五祖表自禅师法嗣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有传。
释慧光,号潜庵,继如璧(饶节)主持净慈寺。《新续高僧传》四集有传。今录诗五首。
曾几(一○八五~一一六六),字吉甫,其先赣州(今江西赣县)人,徙居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)。徽宗朝,以兄弼恤恩授将仕郎。试使部优等,赐上舍出身,擢国子正兼钦慈皇后宅教授。迁辟雍博士,除校书郎。历应天少尹。钦宗靖康元年(一一二六),提举淮东茶盐。高宗建炎三年(一一二九),改提举湖北茶盐,徙广西运判,历江西、浙西提刑。绍兴八年(一一三八),会兄开与秦桧力争和议,兄弟俱罢。逾月复广西转运副使,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,侨居上饶七年,自号茶山居士。二十五年桧卒,起为浙东提刑。明年改知台州。二十七年召对,授秘书少监,擢权礼部侍郎。以老请谢,提举洪州玉隆观。孝宗隆兴二年(一一六四)以左通议大夫致仕。乾道二年卒,年八十二,谥文清。有《经说》二十卷、文集三十卷,久佚。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茶山集》八卷。《宋史》卷三八二有传。 曾几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。参校武英殿聚珍版本(简称武殿本),及《两宋名贤小集》所收《茶山集》(简称小集)、《瀛奎律髓》(简称律髓)。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。
盛某,名已泐,襄阳(今湖北襄樊)人。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官秘书省校书郎,宣和初以事贬永州。事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九五。
黄琚,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知天台县(宋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一一)。
方开之,字廓然,婺源(今属江西)人。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知黄岩县(明万历《黄岩县志》卷四)。后通判汀州(清乾隆《汀州府志》卷一八)。
张表臣,字正民,单父(今山东单县南)人(《仪顾堂题跋》卷一三)。徽宗宣和末为宋城地方官(《珊瑚钩诗话》卷二)。高宗绍兴中通判常州。官至司农丞。有《珊瑚钩诗话》。事见《宋诗纪事》卷四六。今录诗十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