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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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明之(一○九一~一一八二),字希仲,昆山(今江苏昆山)人。屡试不中,年八十二时以特恩廷试,授高州文学(《郑忠肃奏议遗集》卷上《荐举龚明之状》)。得监南岳庙。孝宗淳熙五年(一一七八)以宣教郎致仕。居昆山黄姑别墅,作期颐堂,日饮其间。九年,采吴中故老嘉言懿行,及其风土人文为新旧图经、《吴郡志》所不载者,口授子昱,成《中吴纪闻》六卷行世。卒年九十二。事见《中吴纪闻自序》,《吴郡志》卷二七有传。今录诗五首。
马扩(?~一一五一),字子允。徽宗宣和中多次以合门宣赞舍人使辽、金。五年(一一二三)转武功大夫,和州防御使,坚持抗金。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七),奉信王榛命自庆源五马山向朝廷请援,命为河北应援使,改枢密都都承旨兼知镇江府。三年,夺职永州安置。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,许自便。二年,为河南二广安抚司都统制兼参议官,因议论不合弃官归。三年,为江淮荆浙诸军事都督府参议官。四年,复枢密都承旨。五年,为沿江制置使。七年,知鼎州。八年,为荆湖南路马步军都总管。十一年,和议成,罢领祠禄。二十一年卒。著有《茅斋自叙》、《续自叙》等,已佚。事见《三朝北盟会编》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有关各卷。
王以宁,字周士,湘潭(今属湖南)人。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以武职换文资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一之一九),为枢密院编修官。高宗建炎初出知鼎州。建炎四年(一一三○),张浚辟为川陕宣抚处置司参议官,京西制置使,兵败,以所部走潭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三二)。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落职,监台州酒务。二年,责永州别驾,潮州安置。十年,起知全州(同上书卷四一、五八、一三五)。
李处励(一作劢),字勤仲,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高宗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知衢州。事见清康熙《衢州府志》卷一二。
李汇,字推之,覃怀(今河南新乡)人。高宗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通判海州二年,赐同进士出身,签书宁海军节度判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五○)。五年,添差通判秀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一之四七)。九年,改通判台州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一○)。后寓家于台。事见清光绪《台州府志》卷九九。
叶辉,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以从政郎知建德县(《淳熙严州图经》卷二)。今录诗四首。
郭章,字仲达,世居昆山,约与龚明之同时。自幼工于文,游京师太学有声。后守城有功拜官,被荐居帅幕。官至通直郎。卒于京师,年四十余。事见《中吴纪闻》卷六。今录诗三首。
罗孝芬(?~一一五八?),字廷飏,岳州平江(今属湖南)人。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进士,调舒州士曹参军。高宗绍兴中通判永州,七年(一一三七),除秘书省校书郎,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公事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一五、一一七)。十一年,知衡州,十三年奉祠(《永乐大典》卷八六四七引《衡州府图经志》)。二十七年,知严州,是年十二月,改荆湖北路转运判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七七、一七九),行至岳州而卒。有《鸡肋集》,(《沅湘耆旧集》前编卷二一)已佚。明隆庆《岳州府志》卷一五有传。
张毂,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进士(明嘉靖《建宁府志》卷一五)。
徐嘉言,浙江西安(今浙江衢州)人。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进士。孝宗乾道九年(一一七三)为温州教授(《浪语集》卷三五附录《挽诗》及《薛公墓志铭》)。淳熙九年(一一八二)为建康府教授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八)。尝知海盐县(《绍定澉水志》卷下)。事见清雍正《浙江通志》卷一二四。今录诗三首。
宋翰,南昌(今属江西)人。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进士(清道光《南昌县志》卷一一)。
孙邦,新城(今属浙江)人。徽宗宣和三年(一一二一)进士(明万历《杭州府志》卷一○七)。高宗建炎三年(一一二九)为婺州教授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三○)。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以左朝奉郎充奉使书状官(同上书卷七二)。六年添差通判平江(同上书卷一○六)。十一年由江西路转运判官放罢(同上书卷一四一)。今录诗六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