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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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之纪,字国张,号筠心居士,上高(今属江西)人。曾为上高县教谕(清同治《瑞州府志》卷七)。孝宗朝摄知云梦县(《万姓统谱》卷三五)。
郭时雍,字子和。孝宗时官河东提举。事见《宋诗拾遗》卷一八。按:又有郭雍(?~一一八七),字子和,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传其父忠孝之学,隠居长杨山谷间,号白云先生。乾道中赐号冲晦处士,年八十三更封颐正先生。淳熙初,学者汇集程颢及忠孝、雍凡七家为《大易粹言》行世,今存。十四年卒。《宋史》卷四五九有传。二者或为同一人,俟考。
赵宗德,其知藤州时在高宗绍兴末周颙之后,当为孝宗时人(清雍正《广西通志》卷五一)。
高遁翁,失其名。清康熙时高士奇辑高翥《菊磵集》,附其诗入集中(《菊磵集》高士奇序)。今录诗七首。
高质斋,失其名。清康熙时高士奇辑高翥《菊磵集》,附其诗入集中(《菊磵集》高士奇序)。今录诗五首。
吕定,字仲安,新昌(今属浙江)人。由诚曾孙。孝宗朝以功迁从义郎,累官殿前都指挥使、龙虎上将军。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卷三六五存《说剑集》一卷。明万历《新昌县志》卷一一有传。 吕定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《两宋名贤小集》为底本,参校《宋诗钞补·仲安集钞》(简称钞补本)。
宋光宗赵惇(一一四七~一二○○),孝宗第三子。高宗绍兴二十年(一一五○),授右监门卫率府副率,转荣州刺史。孝宗即位,拜镇洮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,封恭王。乾道七年(一一七一),立为太子,判临安府。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受内禅,建元绍熙。在位五年,内禅第二子赵扩。宁宗庆元六年卒,年五十四。有《御制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宋史》卷三六《光宗本纪》。今录诗十一首。
张𬙂(?~一二○七),字季长,唐安(今四川崇州东南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乾道九年(一一七三)除秘书省正字(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)。淳熙九年(一一八二),为夔州路转运判官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三七)。十三年,提点利州路刑狱。十五年,知遂宁府(同上书选举二一之四、职官六二之二七)。光宗绍熙二年(一一九一),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(同上书职官七三之六)。开禧三年卒(《渭南文集》卷三一《跋刘戒之东归诗》)。今录诗九首。
滕璘(?~一二二九),字德粹,婺源(今属江西)人。孝宗淳熙八年(一一八一)进士,调鄞县尉。历鄂州教授,四川制置司干官,知嵊县,签书庆元府节度判官,主管官告院,以病奉祠。起通判隆兴府。历浙东、福建帅司参议官。年八十以朝奉大夫致仕。理宗绍定二年卒。有《溪斋类稿》三十卷(《宋元学案》卷六九),已佚。事见《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》卷四六《朝奉大夫赐金鱼袋致仕滕公墓志铭》。
宋蒙,孝宗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为萍乡县丞(清同治《萍乡县志》卷八)。
闾丘泳,孝宗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,知高安县(清同治《高安县志》卷八)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,为国子监主簿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二二之九)。五年,除利州路提刑(《止斋集》卷一八《大理正闾丘泳除利州路提刑》)。宁宗庆元三年(一一九七),为成都府转运判官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三之六八)。召为右司郎中,嘉定六年(一二一三),为尚书左司郎官(同上书礼四九之九六)。
薛扬祖(一一四七~一二一九),字元振,庆元(今浙江宁波)人。孝宗淳熙间辟淮东帅司书写机宜文字。调处州司户参军。宁宗庆元元年(一一九五),知义乌县(清嘉庆《义乌县志》卷八)。嘉定二年(一二○九),权知漳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刑法二之一三六)。召为大理丞,迁刑部郎中。寻以疾奉祠。十二年卒,年七十三。有《闽志编》三卷,已佚。事见《絜斋集》卷一八《刑部郎中薛公墓志铭》。今录诗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