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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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置
宋
赵与东 宋

赵与东(一二二二~?),字宾旸,严州(今浙江建德东北)人。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进士(《宝祐四年登科录》卷二),时年三十五。历赣州教授,两浙运干、会子库检察、司农寺排岸班。有《鲁斋小稿》,已佚。事见《桐江集》卷一《赵宾旸诗集序》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
潘用中 宋

潘用中(一二二二~?),福建人。理宗嘉熙元年(一二三七)随父候差于临安,时年十六。事见《全闽诗话》卷五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
黄氏女 宋

黄氏女(一二二二~?),理宗嘉熙间适福建潘用中,时年十六。事见《全闽诗话》卷五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
赵必成 宋

赵必成(一二二二~?),字立道,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进士,时年三十五。度宗咸淳四年(一二六八),为江阴军教授(明嘉靖《江阴县志》卷一二)。事见《宝祐四年登科录》卷二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
常楙 宋

常楙(?~一二八二),字长孺,号蒲溪愚叟,武康(今浙江德清西)人。理宗淳祐七年(一二四七)进士。调常熟尉,改婺州推官。景定元年(一二六○)知嘉定县(清光绪《嘉定县志》卷一一)。迁通判临安府,知广德军,除监察御史,出为两浙转运使。迁户部侍郎。度宗咸淳六年(一二七○)知平江府。七年,知绍兴府(清同治《苏州府志》卷五二)。召为刑部侍郎。恭帝德祐元年(一二七五)除吏部尚书。二年,参知政事。后六年卒。《宋史》卷四二一有传。

宋
程瑞 宋

程瑞,字希凤,号梧冈,饶州(今江西波阳)人。幼与同郡马廷鸾相友。马先魁天下,瑞隠居自守,互不相扰(《中州野录·梧冈自守》)。今录诗二首。

宋
王橚 宋

王橚,理宗景定三年(一二六二)知郴州(明万历《郴州志》卷二)。

宋
赵与㒇 宋

赵与㒇,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曾知富阳县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五一)。理宗景定三年(一二六二)为湖南提刑检法官(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二七七《金石》)。今录诗三首。

宋
四明士子 宋

四明士子,姓名不详。吴潜再入相时曾投诗。事见《山房随笔》。

宋
熊某 宋

熊某,饶州(今江西波阳)人。理宗景定三年(一二六二)吴潜率于贬所,有诗感叹。事见《山房随笔》卷一。

宋
松庵道人 宋

松庵道人,失其名,理宗淳祐十二年(一二五二)题诗真仙岩(《道家金石略》)。

宋
□子发 宋

□子发(失其姓),曲江(今广东韶关)人。理宗淳祐十二年(一二五二)尝游仁化锦石岩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一三《金石略》。今录诗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