谶 十六 唐 · 菩提达摩 诗 0 次浏览 说小何曾小(《天圣广灯录》作“说少何曾少”,希字是也)言流又不流。 (迁字是也)草若除其首,(石头无草)三四继门修。 (传法弟子人数,准其传法人数,应云十七继门修也。 ○以上十七首,均见《祖堂集》卷二。 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录其一、其二、其四三首。 《古尊宿语录》卷一引二首)。 登录后收藏 纠错 / 补充 我的笔记 登录 后可写下私人笔记,仅自己可见。 菩提达摩的其他作品 《谶 一》 《谶 二》 《谶 三》 《谶 四》 《谶 五》 评论(0) 登录 后参与评论。